1.個人從銀行短期理財產品取得的利息收入,屬於應稅所得範疇;
2.收入達到法定納稅起點時繳納個人所得稅;
3.銀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4.企業通過理財取得的收入,稅率為3%;
5.個人納稅前需要進行納稅申報。
個人理財投資渠道:
1,銀行理財產品;
2.股票市場;
3.債券市場;
4.基金投資;
5.保險產品;
6.黃金、外匯等貴金屬投資;
7.房地產市場;
8.互聯網金融平臺。
個人理財的投資渠道多種多樣,每個渠道都有自己的特點和風險。銀行理財產品通常安全,但收益相對較低;股市、債市可能收益更高,但也有風險;基金投資可以分散風險,適合不熟悉市場的投資者;保險產品兼具投資和保障功能;黃金、外匯等貴金屬投資受市場波動影響較大;房地產市場投資周期長,資金占用大;互聯網金融平臺提供了壹種新的投資方式,但也存在壹定的風險。
綜上,個人從銀行短期理財產品取得的利息收入,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法定起點時,銀行代扣代繳20%的稅率,而企業理財收益按照3%的稅率繳納,個人必須完成納稅申報後才能納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稅法
第六條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財產轉讓所得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應納稅所得額為限。
第十二條
納稅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季計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季代扣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