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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仲裁需要哪些資料?

個人申請仲裁的材料是:

1,書面申請仲裁;

2.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3.能證明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相關材料,即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4.被申請人的工商登記註冊信息。

個人可以去勞動仲裁。勞動者是勞動仲裁的合法當事人,主體是合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明確規定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個人可以在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

(1)準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整理仲裁所需證據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持身份證原件到當地工商局行政大廳打印妳要仲裁的公司的企業登記信息表;

(4)撰寫仲裁申請書(壹式兩份),在當地仲裁委員會服務大廳按要求提交申請書和申請材料;

(5)服務大廳收到申請後,壹般會在5個工作日內收到受理通知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服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勞動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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