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信息報個稅是要負法律責任的,輕的要補稅和滯納金;最壞的情況,法院會根據情況做出最終判決。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稅款報告表及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冒用他人身份證作為法定代表人偷稅漏稅的,由身份證所有人負刑事責任。身份證主人被抓後,明確表示自己只是冒名頂替。在供出真正的偷稅者後,公安局會將真正的偷稅者抓捕歸案,依法處理。責任屬於冒名頂替者,與冒名頂替者本人無關。公司註冊設立規定: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冒用產生的壹切法律後果,可以不追究法律責任。
公司設立章程:違反本法規定,虛報註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公司登記或者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壹)冒用他人身份證或者使用偽造的身份證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冒用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