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獨立核算與非獨立核算的區別在於會計主體不同。獨立核算是指由分公司自己對業務過程及其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核算,非獨立核算是由上級單位或總公司進行。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64條
公司應在每壹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編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65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全體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公司,供股東查閱;
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財務會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