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石綠是有毒的三苯甲烷類化學品,在無公害水產養殖領域是國家明令禁止的。根據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孔雀石綠超標,不僅要罰款,甚至要追究刑事責任。\x0d\具體規定如下:\x0d\第壹百二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可以並處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處以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x0d\(五)為防病等特殊需要,生產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食品的;\x0d\明知是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仍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當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x0d\非法使用劇毒或者劇毒農藥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罰外,可以由公安機關依照第壹款的規定予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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