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員工法定工作時間為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員工的工作時間。工作時間也叫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在壹晝夜和壹周內從事勞動的時間。工作時間的長短由法律直接規定,或者由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直接規定。不遵守工作時間規定或者約定的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休息時間是勞動者在8小時之外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三條國家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40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條因特殊情況和特殊情況需要縮短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因工作性質和工作職責限制,需要實行彈性工作制的,員工每周平均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員工的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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