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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旅遊法》的規定,什麽人可以申請導遊證?

根據《旅遊法》的規定,通過導遊資格考試(d)的人員,可以報考導遊證。

A.與旅行社簽訂勞動協議

B.在當地旅遊培訓中心註冊。

C.向當地旅遊局登記

D.與旅行社簽訂勞動協議或在相關旅遊行業組織註冊。

擴展數據:

導遊資格證,簡稱“導遊證”,只有通過全國導遊資格考試,才能取得。是持證人依法註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導遊,可以從事導遊活動的合法憑證。取得旅行社臨時導遊資格證只是成為導遊的第壹步;真正從事導遊職業,還必須依法取得國家導遊證。

導遊證是導遊職業行為能力的證明文件,是表明導遊身份的外在標誌,是國家允許從事導遊工作的憑證。根據《導遊人員管理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導遊活動,必須取得導遊證。

文學院旅遊管理專業的學生可以考取導遊證,其他有愛好的同學也可以報考。2016 1月,國家旅遊局通知,導遊資格證終身有效,導遊證全國通用。

擬從事導遊工作的人員在通過導遊資格考試後,必須在旅行社完成至少3個月的實習,與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或在導遊公司註冊,由旅行社或導遊公司對申請人的品行和業務能力進行評估並作出結論。

申請人向旅行社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交導遊人員資格證及相關證明材料。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六條的規定,自收到領取導遊證書面申請之日起15日內發放導遊證。發現有《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五條情形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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