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權利人基於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請求特定的債務人實施或者不實施某種行為的權利。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債權的效力是債權的訴訟時效。債權訴訟時效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壹種是有具體還款日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還款日起算。二、無具體還款日的債權訴訟時效為20年,自債權債務發生之日起計算。《民法》第188條要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