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婦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依法取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有權處分其持有的壹半財產。這是為了保護女性在婚姻結束後的合法權益,讓她們能夠繼續獨立生活。其中,夫妻財產的具體範圍包括:1。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如工資、獎金、股票投資收益等。2.夫妻* * *用勞動,* *用財產的生產,如農作物、山寨產品等。3.夫妻雙方都是以家庭債務為擔保的財產。需要註意的是,女性只對婚姻存續期間合法取得的夫妻共同財產享有處置權,離婚後取得的個人財產不屬於此範圍。此外,如果離婚後雙方未能就財產分割達成壹致,女性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自己的財產處置權。
除了婚後財產處置權,女性還享有哪些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婦女享有平等就業、職業培訓、職業選擇、晉升機會和待遇、社會保障、教育、健康、家庭保障、婚姻自主權等壹系列基本權益。此外,在傳統文化和習俗的影響下,女性還面臨著家庭暴力和性別歧視等問題。相關法律對此也有規定,明確禁止和懲治家庭暴力,打擊性別歧視等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了婦女在婚姻關系結束後對財產的處分權,目的是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此外,婦女還享有壹系列基本權益,應該得到更多的社會關註和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離婚後,女方有權處分自己持有的財產的壹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