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妳要在市中心的勞動局向公司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立案並留下妳的基本信息。然後,去公司調查了解,如果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警告公司的行為已經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
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決:
1.向勞動行政部門(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舉報。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200-300元,勝訴的話全部由公司承擔)。
3.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4.按照國家的規定,在仲裁或者訴訟中,可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還可以支付相當於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條例》
第二十四條人工費分攤期限不得超過0+65438個月。
第二十八條未訂立勞動合同並進行實名登記的人員不得進入工程現場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