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飲料:果汁汽水、果味汽水和可樂汽水。玻璃瓶保質期3個月,罐裝6個月;果汁在玻璃瓶裝6個月。
3、罐頭:魚禽罐頭,玻璃瓶,保質期2年;果蔬罐頭和玻璃瓶的周期為15個月;油炸幹果、番茄醬、鐵罐、玻璃瓶保質期為1年;馬口鐵罐頭奶粉1歲,玻璃瓶9個月,500g塑料袋4個月。
4.糖:餅幹罐裝3個月,塑料袋包裝2個月,散裝1個月;巧克力和夾心巧克力的保質期為3個月,純巧克力為6個月,散裝巧克力為1個月。調味醬油和食醋6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當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為依據,充分考慮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參考相關國際標準和國際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草案,聽取食品生產經營者、消費者和有關部門的意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當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查委員會審查批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查委員會由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生物、環境等方面的專家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的代表組成,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草案的科學性和實用性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