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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麻將條例

法律主觀性:

1,打麻將如果只是為了娛樂不違法,但是用麻將賭博是違法的。2、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用財物輸贏打麻將、打撲克等娛樂活動,不處罰。3.在親屬以外的人之間打麻將、打撲克等輸贏較小的財物的娛樂活動,參加人數不足10人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定罪處罰: (壹)人均賭資不足1000元的,屬於“麻將娛樂”,不予處罰;(二)人均賭資1000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以500元以下罰款;(三)人均賭資3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四)賭博人均5000元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 *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國(境)外參與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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