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守則第6條:
禁止講排場、講排場、揮霍公款、講排場。不準有下列行為:違規配備、購買、更換、裝飾或使用汽車。
中央八項規定第八條:
要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工作生活條件的規定。
擴展數據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是全黨的重大政治任務,全黨必須抓緊抓好。關鍵在於各級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是否落實到位。這個責任能不能挑起來,是對黨的領導幹部精神的考驗。”中央紀委委員、駐司法部紀檢組組長韓恒林說。
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黨風廉政建設以來,責任回歸和責任落實受到重視。2014年,王岐山主持召開了6次座談會,7位中央紀委副書記到地方調研,都是為了督促落實“兩個責任”,特別是各級黨委(黨組)要負責任、盡職盡責。
牽住“牛鼻子”,落實主體責任,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實效的關鍵。主體責任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牛鼻子”。落實主體責任是對黨章規定的重申,是各級黨組織的責任和使命。紀檢監察機關作為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對黨風廉政建設負有監督責任,是應有之義。
參考數據
廉政建設-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