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個人和人格權;
5.監督權;
6.社會和經濟權利;
7.社會和文化權利及自由;
8.婦女受保護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華僑、歸僑和僑眷的合法權益受國家保護。
公民的基本權利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不可侵犯;人格尊嚴不可侵犯;住宅不可侵犯;通信自由和隱私受法律保護;監督權;工作權;休息權;獲得物質援助的權利;受教育權;參加文化活動的權利;婦女的平等權利;維護海外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權益。
公民必須履行的基本義務包括:撫養、贍養和計劃生育義務;維護國家統壹和民族團結的義務;遵守法律的義務;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的義務;依法納稅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
任何具有中國國籍的人都是中國公民。
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