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
(3)尊重他人的權利;
(4)不能在合法權利之外謀取非法利益;
(5)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犯,有權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但必須以合法的方式,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不能采用非法的手段。
擴展數據:
從理論上講,我們每個人都是自由的,我們行使權利的自由是受法律保護的。法律沒有限制,我們都可以做。
然而現實是,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壹定的社會關系中,離不開周圍的社會環境。我們的自由是相對的。法律賦予我們權利的同時,也讓我們承擔相應的義務。權利和義務是統壹的。從而在互動和影響中與他人、社會、國家健康和諧地生存和發展。
為了在紛繁復雜的社會關系中保護我們每壹個人的權利,當今世界,包括我國政府在內的各國政府都制定並頒布了相關法律,建立了較為完備的公民權利法律保護體系,而與互聯網密切相關的公民表達自由就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有學者認為,表達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規定或認可的情況下,利用各種媒介或方式,不受他人幹涉、約束或懲罰,表達、展示或公開傳遞思想、觀點、見解、意見、情感、信息、知識等內容的自主狀態。
我們的言論自由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壹項基本公民權利。它包括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新聞自由和藝術表達自由。
參考資料:
人民網絡——網絡時代公民行使言論自由的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