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公然侮辱他人治安處罰的條件

公然侮辱他人治安處罰的條件

確定公開侮辱他人治安罪的處罰有五個條件:

1,肯定有公開侮辱他人名譽的;

2.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

3.肯定有捏造某些事實的行為;

4.必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

5.侮辱和誹謗必須針對特定的人。

侮辱行為構成犯罪的如何處罰?

1.情節嚴重的,由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侮辱、告知處理,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

3.受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向人民法院告發侮辱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予以協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 上一篇:2021五壹工資多少天翻三倍?
  • 下一篇:關於博彩遊戲的法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