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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可以廢棄嗎?

事業單位公示期可棄。公示期是公示的時限,是現代民主的產物。壹般來說,面試後放棄事業單位不會記入誠信檔案,但考生需要在擬錄用公示前選擇放棄,然後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彌補。如果公示期結束後他們選擇放棄,會影響以後的公職報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二條

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的無效或被撤銷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的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的擔保。

公司已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變更登記。

宣傳的特點是什麽?

1,公開性,寫的內容和承載的信息都是在壹定範圍或特定範圍內對人公開的,透明度強,不存在秘密或暗箱操作;

2.周誌文,寫作的目的是讓關註其內容和信息的人知道正在發生什麽,從而參與其中;

3、科學性,公示的時間要科學合理,既要反映公示的過程,又要反映公示的結果和群眾的意願;

4.民主,公示的過程和結果都是公開、公平、公正的,有群眾的參與和監督,得到群眾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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