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人和公司負責人應承擔以下責任:1。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在不同的場合應該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具有不同的類型。比如在代表企業的場合,個人簽名會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後果;如果企業破產,承擔個人責任,法定代表人以後重新經營企業會受到很多限制;2.法人設立沒有瑕疵的,自行承擔損失責任,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定代表人。當然,如果是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有失職行為,除了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者應當給予行政處分外;3.個人獨資法人只要能區分法人財產和個人財產,就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債務時,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個人股東不承擔,但設立時出資有瑕疵的除外;4、因經營失誤向法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5.法定代表人可以單獨或者共同承擔侵犯本單位財產的民事侵權責任。對違法行為的民事制裁、罰款和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