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相關規定
根據國家相關通知,職工取得初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壹般不超過1000元;職工取得中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壹般不超過1500元;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員工,壹般不超過2000元。
二、二級建造師的概念和條件
二級建造師是建築學專業資格,是做項目經理的必備條件。註冊建造師是以專業技術為依托,以項目管理為核心的註冊執業人員。通過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住建廳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
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並註冊後,取得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可聘用註冊建造師執業。
對二級構造函數的要求
壹.學歷和專業要求
申請人需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專以上學歷,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兩年。如果申請人的文化程度在中專以下,他/她需要從事相關工作至少十五年。
二、考試科目
申請人需參加二級建造師所有科目考試,包括建築工程施工管理、建築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第三,豁免條件
申請人已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壹級項目經理證書的,可免考《建設工程施工管理與法規》和《建設工程相關知識》科目,只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科目。
申請人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證書的,可以免試建築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築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