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設立公司不需要實繳出資。我國對股東出資實行認繳制,股東可以在規定時間內認繳出資。
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
股東未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向公司足額繳納出資外,還應當向已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股東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全體股東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二,認繳出資與實繳出資的區別
1.註冊資本性質的區別:認繳資本是指企業的法定註冊資本,註冊資本是企業根據章程規定應繳納的註冊資本。認繳出資是指企業的法定註冊資本,註冊資本是企業根據章程規定應繳納的註冊資本。
2.出資構成不同:認繳出資由實繳出資和應繳出資兩部分組成。認繳的出資額應當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記載。實繳出資每年都會在工商登記中發生變化,但不會在公司章程中顯示。
3.辦理工商手續的程序不同:辦理工商登記手續時,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註冊資本總額,不需要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公司註冊資本為在工商機關登記註冊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以上知識是邊肖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設立公司不需要實繳出資。我國對股東出資實行認繳制,股東可以在規定時間內認繳出資。如需法律幫助,歡迎讀者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