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社保和公司社保的區別1:定義員工社保壹般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繳費義務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承擔,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繳費義務由用人單位承擔。2.個人社保繳納和公司社保繳納的區別。2.繳費公司繳納的員工社保繳費比例: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壹般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員工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比例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比例壹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失業保險:自2005年3月1日起,將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暫時降至2%,單位和個人繳費的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生育保險:從2015、10、1起,生育保險費率將不超過1%降至不超過0.5%。3.個人社保和公司社保的區別三:區別對待城鄉居民社保是本地人在其戶口和檔案中繳納的社保,城鎮職工社保是本地人或外地人通過其單位繳納的社保。本地人可以選擇自己繳納城鄉居民社保或通過單位繳納城鎮職工社保,但外地人只能通過單位繳納城鎮職工社保。
法律客觀性: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外,不得緩繳或者減繳。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按月告知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到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