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企業作為法人,不同於自然人,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所以,如果公司被起訴,法定代表人應該參與訴訟。公司是獨立的法律主體,公司被起訴就應該承擔責任。原則上只能執行公司財產。但為了保證債權人的權利,敦促公司履行義務。當公司因為沒有可執行財產而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時,也會影響到法定代表人,會對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費措施。被訴公司對法定代表人的影響是,法定代表人需要代表公司參加訴訟。首先需要明確,日常生活中提到的法人,在法律上應該表述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享有管理公司日常事務的權利。法人是指企業法人,也就是公司本身。因此,他們在訴訟中的地位是不同的。根據法律規定,公司實行法定代表人制度,每個公司都必須有法定代表人。作為法定代表人,妳需要在公司有相應的職位,必須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總經理擔任。法定代表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當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整個公司與外界的法律關系時,在法律上被認為具有整體意誌屬性,因此原則上被視為公司行為,因此很難追究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為自然人的民事責任,壹般由企業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 *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是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