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旦發現公司之前有偷稅漏稅行為,仍會追究原法人和股東的相關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壹條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憑證,在帳簿上多報支出或者漏報、少報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或者制作虛假納稅申報表,不繳納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
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偷稅數額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稅務機關以偷稅罪給予偷稅二次行政處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