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根據企業境外投資的不同情況,分別實行備案和核準管理。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實行審批管理。其他情形的企業境外投資實行備案管理。第十九條企業應當客觀評估自身條件和能力,深入研究投資目的地的投資環境,積極穩妥開展境外投資,註意防範風險。境內外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資質的,企業應當取得相關證明文件。第二十條企業應當要求其投資的境外企業遵守投資目的地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履行社會責任,做好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企業文化建設,促進與當地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