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個人勞務費的公司壹般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系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平等主體通過勞動合同建立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勞務合同中應約定公司的名稱和住所;個人的姓名;工作時間、地點和內容;以及薪資等重要內容。
公司需要取得支付給個人的勞務費發票。支付給個人的報酬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企業支付個人勞務報酬,代扣對方個人所得稅時,勞務報酬代扣所得稅稅率分為三檔。壹個月內多次支付個人勞動報酬,每次不超過800元。同壹項目發生的勞務費在同壹個月的,應合並計算個稅。
勞動者為個人或單位提供勞務,個人或單位按約定支付勞務費,這是理所當然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接受勞務派遣用工的單位(以下簡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崗位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劃分為若幹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