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接受警告、限期註冊、責令停業整頓、暫扣營業執照甚至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
3.企業涉及訴訟事項的,對企業法人提起的訴訟由企業住所地法院管轄,法院的文書也將送達住所地地址;
如果因為企業經營地址變更,沒有收到法院文書而失去出庭機會,可能通過法院缺席判決承擔敗訴風險。
4.在債務履行方面,履行地不明確的債務以貨幣支付的,在收款人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壹方所在地履行;
上述地點為公司住所地,即註冊地。如果註冊地與經營地不壹致,可能導致債務履行困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公司登記機關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登記申請,應當予以登記;或者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