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三)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報考年齡要求按壹周歲計算,以公告時間為準;
(六)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壹覽表)。
(七)其他事項。
1.服務基層項目的專門崗位招聘對象為:參加過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三支壹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崗的人員,以及參加過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後入職的選調生)並於2022年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的人員。
在部隊服役5年以上(含)的退役軍人和勞動合同期滿由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可按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基層項目人員特崗。
按照* * *山西省委辦公廳晉辦發[2065 438+07]62號《關於進壹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對錄取(就業)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得享受定向錄取(就業)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