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是公務員,是指協助審判的專職司法人員。他們在法官的監督下工作,協助法官進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件和其他與案件準備和案件管理有關的工作。法官助理壹般要求法學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壹般來自法院。
法官助理是政法公務員。法官助理的工作是在法官的監督下工作,協助法官進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書等與案件準備和案件管理相關的工作。法官助理的職業要求是1。法律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2從法院現有工作人員中挑選。
在我國,法官助理制度仍處於探索階段。助理法官享受公務員待遇,但東西部差距較大。對從法院內部選拔的法官助理,從事法官助理工作的相關人員的法律地位和福利待遇不變,使其在保留現有身份的前提下行使法官助理的職責。
壹般要求法律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法官助理壹般從法院現有工作人員中選拔,但也有壹部分是面向社會招聘的,對工作經驗沒有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