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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應履行的義務包括

公務員應履行的義務如下:

1,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2、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4、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5.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6.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紀律、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8、誠實、公正、正派。

9.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如果進行專業能力測試,面試成績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各占50%。公共科目筆試、面試、職業能力測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壹般不超過綜合成績的15%。

公務員因其雙重法律地位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壹方面,公務員是公民。這種地位決定了公務員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另壹方面,公務員是國家的公務員。這種地位決定了公務員的法律地位。公務員的雙重身份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往往會發生沖突。當發生某種法律責任時,應當準確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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