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科學準確劃分風險區域。
高危區域以樓、單元、樓層、住戶為單位劃定,不得隨意擴大。不允許臨時關閉。
二是進壹步優化核酸檢測。
不按行政區域進行全員核酸檢測,縮小範圍,減少頻率。不要進行著陸檢查。高危崗位員工和高危區域人員應按規定進行檢測。
除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托兒所、中小學等特殊場所外,其他場所不查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重要機關、大型企業和壹些特定場所可以由屬地自行確定防控措施。
三是優化調整隔離方式。
無癥狀感染者、輕癥病例和有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可留在家中或選擇集中隔離。
四是對高風險區域實施“快封快解”。
高危區連續5天無新增感染,及時解封。
五是保障群眾基本購藥需求。
當地藥店不得限制民眾線上線下購買發燒、咳嗽、病毒、感冒等非處方藥。
第六,加快老年人新冠肺炎疫苗接種。
優化疫苗接種服務提高老年人疫苗接種率。
七是加強重點人群健康狀況診斷和分類管理。
八是保障社會正常運轉和基本醫療服務。
非高風險區域不得限制人員流動,不得停工、停產、停業。
九是加強疫情相關安全保障。
禁止堵塞消防通道、單元門、住宅門。
十是進壹步優化學校疫情防控工作。
無疫情學校開展正常線下教學,有疫情學校準確劃定風險區域。
點擊查看《關於進壹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