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公證處的義務是什麽

公證處的義務是什麽

法律分析:1,辦理公證事務,出具公證書。

2.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公證法律服務除辦理公證事務外,還包括:解答法律咨詢、代當事人撰寫法律文書、代當事人保管遺囑、文件等貴重物品、清點查封遺產、調解公證事項糾紛等事項。

3、對社會活動實施法律監督。

4.普及法律知識,宣傳社會主義法制,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守法,維護社會秩序。

公證機構應遵守以下幾點: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不得出具公證書。

2.不能損壞、篡改公證文書、公證檔案。

3.不要試圖通過詆毀其他公證機構和公證員或者支付回扣、傭金的方式來拉攏公證業務。

4.不得泄露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遵守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公證費。

6.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條公證員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按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公證的活動。

  • 上一篇:什麽樣的公司印章沒有法律效力?
  • 下一篇:古董轉讓需要交稅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