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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職人員超八小時工作的管理規定

公職人員在“八小時以外”應遵守以下行為準則:

(壹)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自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慎獨、慎獨、慎獨、慎獨、慎微。

(二)自覺遵守和弘揚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

(三)堅持認真學習,不斷提高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參加積極健康的公益活動、文化娛樂活動,自覺抵制庸俗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標準化和信息化管理,加強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和政務服務平臺整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處理水平。

第九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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