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原告起訴被告,法院判決原告敗訴的原因很多,不壹定是因為原告沒有事實依據或者事實不準確。有些可能是實際事實,但原告因為證據不足敗訴了。在這種情況下,被告不能起訴原告誣告。即使起訴,也不成立。因原告無事實根據檢舉而使被告無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造成嚴重後果的,被告可以控告原告誣告陷害。主要看是刑事自訴還是民事訴訟。壹般來說,民事訴訟中誣告是沒有法律責任的,但至少訴訟費會浪費掉。如果證明明顯是誣告,就構成惡意訴訟,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實,作虛假報告,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嚴重行為。捏造是指無中生有地捏造犯罪事實,以圖使被誣告的人受到錯誤的偵查、起訴和審判。謊報是指行為人向有關單位報告捏造的犯罪事實。控告的形式多種多樣,可以是書面的,口頭的,署名的,匿名的。誣告陷害罪在主觀上必須是故意,目的是誣陷他人,意圖使其受到刑事追究,所以其行為不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利,也侵犯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所以,如果原告敗訴,被告可以虛假反訴,但需要證據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沒有故意陷害,但是誣告、陷害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