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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清單能否成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銷售合同?

當然可以。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和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時,當事人采取要約和承諾的形式。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供貨清單包括雙方名稱、日期、具體貨物、結算價格和另壹方的結算日期。以及雙方送檢人員的簽名。符合合同成立的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壹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是否成立有爭議,人民法院能夠確定當事人的名稱、標的物、數量的,壹般應當認定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當事人對前款規定以外的內容未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確定。

擴展數據

合同應具備的基本信息。

壹般來說,合同應當包括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標準、價款或者報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地點、違約責任等內容。如果上述約定缺失或不明確,很可能雙方因對合同內容的誤解而產生矛盾或壹方故意利用未約定的事項獲利,不利於雙方交易關系的延續,也會導致壹方權益受損。

同時,由於合同是證明雙方交易關系的存在、交易內容和違約責任的重要證據,也是守約方主張權利的依據,因此在交易過程中,企業應當在合同訂立階段就對合同內容進行慎重考慮,訂立書面合同,並通過簽訂多份合同確保多份合同的同壹性並妥善保管。保存完好、詳細完整的書面合同是企業證明其合同權利的重要證據,也是企業訴訟成敗的關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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