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犬只過馬路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根據養犬人和機動車駕駛人的具體情況進行劃分:
(1)養犬人對犬只進行了妥善管理,有牽繩或者拴狗的,由機動車駕駛人承擔責任;
(2)養犬人未管理好自己的犬橫穿馬路,在駕駛人未違反交通法規的情況下,由養犬人承擔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出交通警察趕赴現場,首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對當事人的身心狀況進行專業檢驗。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二、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1.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
2、受理案件後,立即派人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認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
4、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處罰事故責任人;
5.交通事故損失賠償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