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優勢互補。雖然各警種的業務範圍不同,但警種之間的業務是交叉的,在交通管理中也會遇到刑事、治安案件。治安和刑偵有時借助交警的路政管理手段解決。在偵破涉路刑事、治安案件時,刑警、治安警察的參與無疑會讓交警如虎添翼;當刑警和治安警察在偵破案件時需要攔截車輛時,交警出面自然會方便很多;在偵破交通事故案件時,事故發生地派出所的公安民警壹定會充分發揮就近、熟悉地理、熟悉人員的優勢,為交警提供便利。
第三,設備的互操作性。在實際工作中,部分警用裝備可以實行“壹警多警”的原則,既能在當前經費緊張的情況下充分發揮有限的經費和裝備的作用和利用率,又能解決各警種裝備水平低的問題。
建立多警聯動機制,是為了充分挖掘公安內部潛力,實現資源和情報信息共享,節約人力物力等辦案成本,達到快速破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