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由當事人協商約定,壹般不超過造成損失的30%;
2.購房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相比過高或者過低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增加或者減少。
賣方在下列情況下應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期限;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未竣工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金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支付的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對逾期貸款計收利息的標準計算。
綜上所述,壹般來說,合同違約金的上限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太高或者太低,妳可以要求法院減少或者增加。違約金可分為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指法律明文規定適用情形、比例或者數額的違約金;約定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就自己的申請、比例或金額約定的違約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5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約時,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