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親子鑒定案件的處理過程中,相應的“不合理”是古代親子鑒定的另壹種司法手段。古代有流血認親找親人的說法。除了這種方法,還有丟骨找親人的方法。
壹、骨墜法。骨滴法其實是壹種滴血法。起初主要是怕有人認領錯骨,騙取死者繼承權。和大多數人壹樣,血液是否能單獨滲入骨骼也是不科學的。通過現代法醫實驗發現,如果骨膜腐爛了,無論是誰滴血,結果都是壹樣的,不會有變化。這也是古代很多人主張錯誤的原因,滴骨法的準確性也與時間有關。
第二,滴血認親。為了證實民間親情秘法的可靠性,這也是壹個非常神奇的自然現象。如果兩個人有血緣關系,同時刺破他們的手,血會滴到清水裏。如果血液是合成的,說明是親子關系。如果不匹配,說明沒有血緣關系。實際上,這種方法也是古代東漢時期司法機關和民眾最常用的方法。
但是,結合血液的方法並不完全科學。事實上,任何人的血液滴在壹起,很快就會凝結成壹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