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股權交易間接交易程序的法律關系

股權交易間接交易程序的法律關系

股權交易程序中存在以下法律關系:股東與擬轉讓其股權的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公司與公司其他股東具有依法配合完成股權轉讓的法律關系;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法律關系;其他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壹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上一篇:公司上市,律所的工作是什麽?
  • 下一篇:關於抽簽吃人的法律問題,請高手指點。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