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受贈人而言,
因為股權轉讓,需要辦理相關的商事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法》還規定,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轉移前撤銷贈與,但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在贈與財產轉移前不可撤銷的除外。因此,為了防止贈與人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行使撤銷權,受贈人應當在與贈與人達成贈與協議後,及時對贈與協議進行公證,然後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將其姓名記載於公司章程或者股東名冊,並記載於公司登記文件中,從而認定股權贈與的效力。
(2)對公司而言,
在股東內部股權捐贈的情況下,根據上述股權交易形式的內部股權捐贈和內部股權轉讓,這種內部股權捐贈應當由股東自行行使,無需征求其他股東的同意。鑒於股東之間的股權贈與可能會打破股東之間原有持股比例的平衡,從而產生絕對控股股東,對其他少數股東的地位和權利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對於股權內部贈與,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對股權內部贈與作出例外規定。比如規定股東不得無償轉讓股份,比如贈與,就可以規避上述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