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上市後可進行定向股票發行融資,可申請壹次性核準,分期發行。股票發行後股東人數不超過200人的,或者壹年內累計發行股票融資額低於公司凈資產20%的,免於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核準,本次發行在每次發行後5個工作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由於新三板定增屬於非公開發行,企業壹般要先找到投資人再進行公告,所以投資信息相對封閉。
參與新三板交易的投資者需要選擇壹家從事全國中小股份轉讓系統經紀業務的主辦券商;提供符合新三板投資要求的證明材料,與主辦券商簽訂《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
新三板定向增發的主要特點是:企業可以在掛牌前、掛牌中、掛牌後定向增發融資,發行後再備案;符合豁免條件的企業可以不經審核進行定向發行;新三板定增為非公開發行,面向特定投資者不超過35人;投資者可以與企業協商確定發行價格;定向發行新股不設鎖定期。新三板私募流程:確定發行對象,簽署認購協議;董事會對定增方案作出決議,並提交股東大會通過;中國證監會審核批準;上架發行,發行後在證監會備案;發行信息披露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