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意傷害重傷的量刑處罰有:
(1)致人重傷或者壹般損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故意傷害的賠償標準
故意傷害罪的賠償標準是:
1.因誤工就醫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和減少的收入,包括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和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支出的必要康復費、護理費和後續治療費;
3.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