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通過錄音作證的證人,在證據種類上屬於證人證言和視聽資料。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除非證人有該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之壹,經法院準許不出庭,證人應當出庭作證。而且妳說的這種情況顯然不符合有關證人不能出庭的情況,應該出庭作證。
應當出庭的證人不出庭作證,對方不質證的,證人的證言法院不予采信;如果對方同意質證,需要法院根據具體內容來確定。
民事訴訟
第七十三條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采用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出庭;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無法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無法出庭的;
(四)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