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誌的集中體現。201165438+10月1,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壹次會議表決通過,將65438+每年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
這壹決定也是黨的政策及時轉化為國家法律的經典範例,對推動某壹決定規定的法治改革各項措施及時出臺具有非常積極的影響。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綱。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全面實施憲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憲法的作用
1,為國家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問題,從根本上、宏觀上決定了控制國家權力的基本原則、制度和方法。壹切國家權力來源於並服從於憲法,“憲法至上”應是法治之路的靈魂。沒有憲法至上,就沒有憲政,當然也就沒有法治。
2、對於法律
我國確立了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明確了憲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壹切法律都不得違背憲法精神,壹切法律都源於憲法。
3.為了社會
法治要求司法機關依法執政,公正司法,並要求公眾積極參與和監督。只有提高公眾對憲法的敬畏感,監督和督促政府,公共權力才能在憲法和規則的框架內推進,公民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