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中國在1988提出解決中印邊界領土問題的協議,被印度拒絕。中方提出的協議內容是什麽?

中國在1988提出解決中印邊界領土問題的協議,被印度拒絕。中方提出的協議內容是什麽?

到1988,用今天的說法,印度總理拉吉夫·甘地的中國之行是壹次“破冰之旅”。過去,印度總是將邊界問題與兩國關系捆綁在壹起。邊界問題沒有解決,兩國關系無法發展。拉吉夫·甘地提出了壹個新的想法。他說,中國沒說互利互讓,要互相調節。我們應該把邊界問題和兩國關系分開,兩條腿走路。這壹想法與中方是壹致的。因此,成立了壹個聯合工作組,也是副外長級,繼續就邊界問題進行談判,並舉行了15輪談判。

邊界問題也沒有實質性進展。但在此過程中,雙方領導人多次互訪,雙邊關系得到長足發展。1993年,兩國政府簽署了《關於在中印邊界實際控制線地區保持和平與安寧的協定》。1996兩國政府簽署了《關於在中印邊境控制線地區軍事領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協定》。這兩個協議後來都得到了很好的實施。即使在1998年印度核試驗之後,中印關系也陷入低谷,邊界也沒有發生大的事件。

  • 上一篇:公司停薪留職違法嗎?
  • 下一篇:5000字法學論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