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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離婚子女的撫養費標準

法律分析

如果有固定收入,壹般可以按照月總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托兒費。承擔兩個以上子女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壹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可參照上述比例,根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確定保育費數額。撫養費的支付方式壹般是按月支付,打入子女撫養費專用賬戶或探望子女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要求對方壹次性支付贍養費,因為這樣省去了要錢的麻煩。但是否采用壹次性付款方式,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和對方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孩子的壹方不同意壹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壹次性支付。托兒費的繳納期限壹般是到孩子18歲為止。父母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且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能夠維持當地壹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停止支付托兒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5條* * *離婚後,子女由壹方直接撫養的,另壹方承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原協議或者判決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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