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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周代的政治制度,解決

首先,它屬於王子們的個人管轄範圍。只要封地裏的事情不嚴重違反李周的禮儀制度,紂王基本上不會在意。

第二,待命部隊是他們自己招募的,不管紂王。但每個候國擁有的軍隊數量上限是有規定的,即壹個大國的三軍,壹個二國的二軍,壹個小國的壹軍。

第三,分封、封號、封地等階段都是父子相攻,屬於世襲制。所有的侯爵在自己的封地內也分為不同的集團,但不再稱為“侯爵”,而稱為“博士”。

第四,是的,周朝基本上有兩個法律,就是宗法制和《周禮》,所有的王公都要遵守。如有違反,天子有權命令其他所有諸侯討伐,征服,直至滅亡。但在封地上,各候國可以在不違背李周大環境的前提下,制定適合自己封地的法律。

五、這在理論上似乎是存在的,但實際上在兩周* * *八百年的歷史上似乎從來沒有發生過。周率軍討伐的情況很少。我朋友說的很對。周朝的中央委員會(當時稱為“皇室”)確實像其他國家壹樣有軍隊。畢竟皇族幾乎是和其他國家壹樣的國家,但是皇族占據了最多的土地,最多的人口,最多的軍隊。李周對此有規定。規定周天子有六軍,大的三軍,中的兩軍,小的壹軍。這樣,周王室就保證了對任何單壹諸侯國的絕對軍事優勢,這是保證周能成為各諸侯國“天下之主”的基本條件。東周時,皇族東遷洛邑後,失去了中央周朝的基本疆域,使周王不再擁有六軍,甚至三軍的權力。因此,周王失去了他的權威,所有的官員都不再聽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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