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廣東省林地征收補償標準

廣東省林地征收補償標準

法律分析:壹類區不低於5.4萬元/畝,二類區不低於4.5萬元/畝,三類區不低於3.7萬元/畝。征用林地和未利用地,壹類區不低於2.8萬元/畝,二類區不低於2.3萬元/畝,三類區不低於654.38+0.9萬元/畝。全省最低征地補償面積綜合價格標準及區域劃分見附件。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壹,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壹)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與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政府根據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舊城改造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上一篇:這位充滿愛心的老師年輕時在文學領域有很高的造詣。他後來為什麽轉行做法律?
  • 下一篇:國家糧食儲備到期後如何處置?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