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情況下,該男子的本意是破門而入。當他遇到回國的廖女士時,廖女士給了他機會,但犯罪嫌疑人很固執。他通過欺負傷害廖女士,得到家裏的財產,最後殺人改口。他的行為已經從入室盜竊演變為搶劫,而且是嚴重的入室盜竊。根據刑法第263條,犯罪嫌疑人至少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嫌疑人涉嫌故意殺人。雖然廖女士被鑒定為二級輕傷,但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殘忍,甚至用刀砍了廖女士的脖子等要害部位十幾刀。並且犯罪嫌疑人的目的是造成廖女士的死亡,非常惡毒。搶劫後,他放火燒了廖女士的家。雖然他縱火的目的是破壞犯罪現場,但其行為後果嚴重,不僅威脅到廖女士的生命安全,而且危及整棟樓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他的行為被定性為縱火。根據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的刑期為10年以上。
廖女士的遭遇讓人不寒而栗,幸好她逃過壹劫。但這件事給廖女士的心靈留下了陰影,影響了她以後的生活。犯罪嫌疑人的瘋狂行為將被處以十年以上或者無期徒刑。這件事警示大家,在室內發現違法人員時,壹定要盡力保護好自己,不要打擾和刺激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