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廣西少數民族加分政策

廣西少數民族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或被戰區(原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伍軍人可加20分;自主創業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過渡期內,“歸僑、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省籍考生(含臺灣省戶籍考生)項目加分不變(仍為10分),過渡期後加分降為7分;

“農村戶籍獨生子女戶考生和二女結紮戶考生加分”項目,將加分項目從10減少到7項,逐步取消該項目。

過渡期內,山區、邊境縣考生加分項目減少。過渡期結束後,僅保留邊境縣考生加分項目,但參照當地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將加分項目由20分降為15分。同時,取消防城港市山區縣、港區考生加分項目。

法律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考調整方案第五條分國家分和地方分。國家加分5項: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或被戰區(原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伍軍人加分;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歸僑、僑眷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省籍考生(含臺灣省戶籍考生)加分分值;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本地加分2個:農村戶籍獨生子女戶考生、二女結紮戶考生獲得加分;山區和邊境縣考生加分。2023年及以後,山區和邊境縣考生加分調整為邊境縣考生加分。

同壹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將最高加分計入普通高考總分。國家加分項目用於所有高校投檔;地方性加分項目僅用於我區所屬高校。加分後符合高校條件的考生,由高校根據其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審核,決定是否錄取。

  • 上一篇:如何咨詢醫療保險
  • 下一篇:跪求兩篇關於求真務實的短文,字數200字左右。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